培养目标
1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、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。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较高,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。
2、具有较强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,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,熟悉法学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。
3、能够独立从事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工作,法学理论功底深厚,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。
4、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和文献,并具备较好的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5、能掌握并熟练使用网络及常用软件进行文字处理、文献检索等。
培养年限
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。